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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学院被命名为市级“无烟校园”

发布日期:2021-02-19    点击:

近日,德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命名德州市无烟单位的通知》,德州学院被命名为市级“无烟校园”。这是继获得“省级文明校园”荣誉称号后,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新成绩。

创建“无烟校园”是引领文明新风尚、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健康水平、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自开展“无烟校园”创建工作以来,党委宣传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学生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、资产管理处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主要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、各学院分工协作,严格按照全面落实创建“无烟校园”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进行规范控烟管理。

加强领导,健全控烟制度。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网络组织,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。制定工作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,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做到年初有计划、年终有总结、工作有资金保障。建立严格的控烟规章制度,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。

狠抓落实,营造无烟环境。校内办公室、教室、宿舍、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均为无烟区、无烟室,无烟室无烟区内无人吸烟,不摆放烟具,做到无烟蒂、无烟味。在学校门口、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实验室、会议室、办公室、室内运动场、图书室、食堂、楼道、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的禁烟标志。师生员工不准在校园内吸烟,拒绝来访者敬烟,也不给来访者敬烟,主动劝导来访者不在校园内吸烟。

多种形式,加强宣传教育。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板报、宣传栏、校园广播及校园网站、微博微信等各种形式,对全校师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,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国家对控烟工作有关法规,教育师生养成不吸烟的习惯,增强师生的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。对师生开展控烟、戒烟、禁烟教育。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,进行针对性的劝阻,帮助其戒烟。师生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劝阻吸烟志愿服务。

力促实效,强化督导检查。学校建立长效控烟督查机制,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督导检查,组建监督网络,检查分定期检查、随机检查、日常督查,每年至少组织2次全校性定期督查活动。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院(处)及相关人员提出劝阻,并认真作好记录。建立健全奖惩机制,完善档案资料。把创建无烟学校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,把不吸烟作为文明处室、优秀学生及先进教职工评定的内容之一。

下一步,学校将持续巩固控烟成果,以实际行动在控烟工作中发挥好先进模范带头作用,进一步倡导讲文明、讲卫生、讲科学、改陋习、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,不断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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